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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资讯】斋月来了:外贸人,你小心了!有人被骗32000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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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2019-05-02) 沙发

今年的入斋时间为5月6日,出斋时间为6月5日(开斋节)。

 

所有的穆斯林都非常的重视这个斋月,而斋月所在的国家是作为一个巨大的市场,我们温馨提醒广大出口商提前安排出货计划,避免货到目的港没人提货所产生额外的费用。因此,广大的外贸货代小伙伴们,请务必现在就重视起来,提前安排货物的运输工作,尽量避免斋月期间,货物抵达目的港。还要谨防骗子利用斋月赖账!究竟是怎么回事?往下看案例:

 

特殊的付款方式

 

浙江省某出口企业A参加了国内某大型交易会,并在交易会上碰到了来自阿尔及利亚的缝纫机买家B。经沟通,A判断B应该是一个专业买家,双方对于产品、交易、价格均达成了一致,但卡在了付款方式上:

 

B要求付款方式为50%见单付款,50%托收;A要求30%预付款,剩余尾款70%见提单副本付款。

 

双方就付款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各让一步:B支付20%的预付款,剩余尾款40%见单付款,40%DP AT SIGHT。单票货物货值金额约8万美元。

 

买家回复缓慢

交易会结束以后,A做了形式发票(PI)并发邮件给买家确认,等待买家预付款。B也按照PI要求,如期支付了20%即16000美元的预付款。一切都非常顺利,看起来就是一笔再普通不过的贸易。

 

收到预付款后,A开始购买原材料和辅料,备货生产。货物装船后,没过多久A就拿到了提单并扫描发给B,邮件提示B可以付款了,付款以后好办理接下来的托收业务。

 

这时候,B消失了几天,迟迟没有回复。过了几天,B发邮件给A,说因为这段时间马上要进入斋月,所以银行付款很慢。他去了银行,银行都没时间给他办理汇款。

 

买家发来水单

 

就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距货物离境已近二十天,距离到港也就十多天时间,双方一直沟通着中间款的问题。

 

过了两天,B给了A一张水单(严格意义上应该叫付款申请单,同样有银行盖章),并告诉A他已经付款,但是由于斋月,银行到账时间可能会比平常延迟一些,让A耐心等待。

 

A等了几天,中间款3.2万美元迟迟未到账。眼看货物马上就要到港,如果再不办理托收,到时候货物就要滞港交纳滞箱费……但A想了想,以往阿尔及利亚的银行确实有时候办理汇款会比一般银行慢些。

 

与此同时,B也邮件催问A:中间款收到了吗?货物马上就要到港了,你去银行办理托收了么?

 

货物即将到港,再不办理托收到时候就有可能时间不同,加上买家B不断催促,A想:我趁这段时间办理了托收,等银行收到提单时差不多中间款也到了,买家不付款也拿不了提单。这似乎是缓解当前紧急情况的不二选择,于是A匆匆去银行办理了托收。

 

又过了一段时间,果然3.2万美元到账了。B还特意问A,是不是已经收到了3.2万美元的“中间款”。A回复是的,B还信誓旦旦地说:尾款估计也要等一段时间才会到,现在银行付款实在太慢,然后给了A一张之前那样类似的水单。

 

然后,A就一直默默地等待那笔所谓的“尾款”。

40%的陷阱

实际上,出口企业A根本没有收到中间款的3.2万美元。他收到的3.2万美元,其实是银行托收的部分!

 

来回顾下结算方式:

 

20%预付款,40%见单付款,40%银行托收。

 

客户在银行办完托收后,银行提示买家付款赎单时,只要求买家支付40%的货款即可。买家B的精明之处就在于其巧妙的设计:40%见单付款、40%银行托收。银行只要收到40%货款就放单,而出口企业A收到40%货款后,以为是中间款,容易放松对剩余40%的追收。等到反应过来,买家B已经销声匿迹。

【扎心孟加拉套路,这个订单做了,后悔莫及。

 

去年五月份的时候,出了一个小柜到孟加拉,付款方式是3000USD定金,剩余部分L/C和T/T各一半。

 

柜子快到港的时候,开始催客户T/T部分尾款,未果。 柜子到港后,收到客户邮件说,对方海关出了问题,他手上有11个柜子滞港,等问题解决了,会通知我。我一看信用证有效期是7.28,时间还早,就决定继续等等。没想到这才是故事的开始。

 

6.3,客户邮件告知,港口问题已解决,但由于之前11个柜子滞港提不出来,所有资金全部压在这些货上,因此希望我们先给他交信用证,他收到柜子后会在1-2星期付剩余T/T款项。由于这样操作存在的风险较大,一直和客户之间邮件协商,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个星期左右。

 

后来客户说6.12日来中国,我们决定让客户现场签一份保函再交单。到了当天,客户说行程安排得紧,只能在火车站见面。于是我们带着保函去了,客户也签了字,但是要求我把保函再发到邮件里给他确认一次,因为他没有来得及好好看。

 

回到工厂后按照客户的要求,我发了邮件,但是客户以各种理由拖延确认邮件,后来干脆说等他回了国再确认。

 

6.19,客户告知已回到孟加拉,但是他们开始了斋月,即时我们寄单,他们银行也不会处理。同时客户顺便提了自己的资金压力。当时我也不以为意,因为很多客户都喜欢哭穷。

 

6.23,再次联系客户,说还在节假日,就没有多加叨扰

 

6.29  客户突然邮件写来,说明自己面临的严重经济困难,然后要求我们把柜子拿回来,他补偿给我们5%。我被这封邮件吓了一条,这简直是把生意当儿戏。柜子退回来光海运费和进口税都不止5%。客户的要求被我们满口拒绝

 

7.4 考虑到这个产品已经不在销售季节,也找不到其他客户能转手这个货,老板决定再让一步,让我通知客户,可以先交单,T/T部分尾款,客户什么时候有钱了什么时候再付。我照做了。得到的回复却再次让人难以接受

 

7.5 客户回复邮件,以市场价格大大下滑为理由,要求我们降价20%,才能接受这批货物,并解释说,他们市场上目前有太多这种货物,供大于求。

 

7.6 和老板协商后,老板要求客户自己来当面沟通,但是客户却连一个电话都不肯打给老板,并自述感到羞愧

 

7.7 发邮件给客户,告诉客户,我们先交单,剩余T/T部分尾款,等客户任何时候有钱了再付,关于折扣,下次见面时说

 

7.9 客户威胁,如果不同意折扣,他不会接受这个柜子,并要求退柜

 

7.10 我们在没有同意折扣的情况下交单,并通知客户

 

7.11 客户说,我们如果不同意折扣,他会以信用证上交单期限不符为由,拒付信用证。(信用证还在有效期,但是超过了交单期限,交单期限是出货后21天,当时只顾着协商,没有想到这一点)

为了这个事情,经常睡不着觉,天天堵在心上,处境实在是太被动了。

支招:

就是一次有预谋的诈骗,小伙伴已经没有任何主动权与操作空间了,只能等着被宰割了。

买方设下这样一个骗局,是基于孟加拉国的以下两个法令:

1. 货到港三个月(水果蔬菜等是45天)未提货,将被海关拍卖,且原买方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所得归入国库;

2. 已到港的货物,如要退运或转卖,必须得到原买方的同意。

当小伙伴同意货物余款以LC与TT各一半的方式来支付时,就开始掉入买方的骗局了。 虽然没有具体写明,但我相信,买方应该是已经约定,他们会在出货后,凭提单复印件TT支付一半的货物余款;小伙伴收到TT货物余款后,再信用证交单,提单正本随信用证交单到国外银行。

小伙伴没有发现这里面的陷阱,以为提单在手可以控制住货权,就同意了。 但实际上,这种付款方式,买方随时可以翻脸。他只要拖着不支付前面的一半TT,你就进退无路。在没有收到TT的情况下,直接交单,提单正本随信用证了,虽然可以收到信用证项下的一半余款,但另一半余款就要看买方的心情了;如果不交单,买方更开心,只要等到信用证最晚交单期一过,买方连信用证部份的货款都可以不用支付,然后等着三个月一到,开开心心地去海关以一个超低价去把货买下来。 对于买方来说,要把这个陷阱的利益最大化,开始的时候就要拖着卖方,让卖方没有及时交单。 卖方掉进这个陷阱后,最小的损失都会是余款的一半;如果能及时反应过来,在最晚交单期前信用证交单了,那损失还能小点,不然就是百分之百的货、款全无。

你要想挽回损失,只能是同买方协商,给他们一个折扣价,而且这个折扣价要很低,低到比他们当地的海关拍卖价还要低才有可能。 至于其它的退运、转卖都不用指望了,因为你要退运或转卖的前提条件是原买方会配合你并签署同意文件给你们。已经到口的肉,他们会放?

外贸有风险,出货需谨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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