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经人民银行核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账户开立与使用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
2.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代替原基本存款账户核准号使用。
3. 持有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当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央行表示,已会同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方便银行核验企业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下一步,该系统将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为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防控账户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这也意味着,全面取消全国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央行将注重银行账户的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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