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到:
各船公司应严格履行责任,加强对危险货物的管控。
需要特别提醒的一点是,根据《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夏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作业禁限时间为:
- 6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禁止在上午10点至下午4点,进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 禁止在上午8点至下午4点,进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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