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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资讯】【新规】碳类货物运输安全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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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2019-05-19) 沙发

各位:

 

根据总部MOC最新指令,对于碳类货物(不包括木炭)运输安全的规定进行了相关调整(具体见黄色备注信息),请注意,即日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鉴定书

 

2.MSDS

 

3.非危保函(碳类货物,不包括木炭,详见附件)

 

4.自热测试报告(有效期六个月)

 

5.特殊装载要求(13条)

 

6.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装箱报告(含装箱照片)

 

另外,以下政策不变:

 

1.公司危险货物接运政策中明确规定:对于木炭类货物(Charcoal),无论托运人是否提交货物通过自热测试的证明,一律按照4.2类UN1361危险货物接运,并要求托运人提供装箱检验报告;

 

2.与OOCL互相开放“碳类”货物的接运。

【航运资讯】【新规】碳类货物运输安全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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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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