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将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清单(2019年版)纳入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增加了冷冻水产品、酒类等92个税目商品。同时,对清单备注和尾注中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规范。
此次调整顺应商品消费升级趋势,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加国外优质消费品的进口,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公告
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公告 2019年第96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健康发展,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清单实施后,《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8年第157号)》所附的清单同时废止。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药监局 密码局 濒管办
2019年12月24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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