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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总加快股份制改造,试点改革垄断性企业工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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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2019-04-24) 沙发

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总”)股份制改造加快进行。日前,中铁总旗下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院”)和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设”)将先期试点实行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人民铁道》报4月22日公布了上述信息。

中铁总加快股份制改造,试点改革垄断性企业工资机制

图片来源:网络

就此次试点,中铁总方面称,将密切关注改革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行方案,为铁路企业全面实行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奠定基础。

中铁总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此次试点将首先在旗下部分非运输企业展开,原因是相对于运输企业,非运输企业改革要简单、容易,且风险低,对社会冲击小。除上述两家公司外,中铁总非运输企业还包括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中国铁路财产自保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等17个。

《人民铁道》报称,铁路企业的工资总额受企业经济效益和工效联动指标的双重影响,其中,利润总额决定企业经济效益,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共同构成工效联动指标。实行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的企业,其经济效益增长(下降)幅度决定工资总额增长(下降)上(下)限,工效联动指标变动确定工资总额增长(下降)幅度。

中铁总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称,当前,国有企业工资机制特点是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直接单一联系”。改革后,工资涨跌将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分类确定。统筹考虑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劳动力市场价位等多重因素,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在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的作用下,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将密切相关,能增能减,能上能下。”他说。

中国铁设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称,市场化工资改革后,考核重点将多元化,这对垄断性国企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铁设和铁科院都属于偏垄断型国企,相较于其他企业,较容易获得更高额利润。“两家企业在全路范围内,工资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这次工资市场化改革后,我们的工资将有怎样的工资变化,大家心里都没底。”他说。

铁科院与中国铁设在中铁总17家非运输性企业中具有典型的垄断性特质。中国铁设是中铁总下属唯一勘察设计企业,是以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等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咨询、监理、项目管理业务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

铁科院在铁路业内从设计、标准、认证、制造等环节垄断着多个核心性产品,是中国轨道交通产业链中始终无法绕开的企业。如铁科院下属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是铁路产品检验认证机构。任何铁路基建、信号、车辆等产品设备想要进入市场,都绕不开铁科院这道门坎。

市场化工资改革,考核重点多元化为铁科院这样的垄断型企业带来了一定压力,但同时也凸显了这些企业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上述中铁总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市场化工资改革是风险也是机遇,是铁路企业进行股份化改革走向市场的关键动力环节。中铁总将给予企业充分自主权,充分发挥铁路企业市场经营主体作用。

他对记者举例称,中国铁设和铁科院所涉及的业务已不仅仅是铁路行业,国家及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都会参与,市场化工资改革正是通过鼓励,甚至是倒逼两家企业,摆脱单纯“吃铁路”的固有思维,主动走向市场,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平台。

原铁道部基建和装备制造等部门从铁路系统剥离走向市场后,组建了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和中国中车等上市公司,市场化竞争增强了企业活力,使其变大变强,目前这些企业已经可以参与国际业务的竞争。“铁科院与中国铁设是当前中铁总旗下基建和装备制造领域最典型的企业,中铁总希望通过改革复制前述成功。”他说。

就上述人士所称的赋予铁路企业自主权,《人民铁道》报报道称,工资总额决定因素将倒逼企业做好规划投资,完善用人机制,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职工的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改革后,企业要根据工资决定机制,综合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经济效益指标预算、人工成本承受能力等情况,自主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

中铁总股份制改造从2019年初开始就不断传来消息,2019年1月2日,中铁总在内部会议上宣布其党组书记、总经理陆东福改任中铁总董事长,国家铁路局局长杨宇栋调任中铁总任总经理。人事任命后,中铁总即进入更名倒计时,新名称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不过由于中铁总董事会的设置没能同步完成,其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正式任命迟迟没有公开宣布。

在资本市场上,2018年以来铁路资产上市进程加快。中铁总2018年先后与深交所、上交所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释放出加快推动铁路资产资本化、证券化、股权化取得新进展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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