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邮政局于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4项工作措施,以更好地服务民营快递企业发展,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快递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将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时间缩短至法定时限一半以内。积极推进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推进减税降费,全面推进邮政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引导中小民营快递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解决中央和地方相关政策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企业培育,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市场份额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的民营快递企业。不断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深化快递与交通协同发展,强化运输衔接,提升能力保障。加快完善跨境寄递服务体系,培育具有国际一流竞争力的快递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快递企业。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企业引进高端技术、项目和人才的能力。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支持民营快递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快递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质量竞争。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畅通民营快递企业人才成长阶梯和发展通道。
来源:互联网
本文由物流报(www.56tim.com)平台用户攥写或转载并发布,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物流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物流报立场。转载需注明来源及作者姓名。如内容(包含图片、视频、音频、文字)侵犯到您的权益,请来邮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本平台核实后立即删除。E-mail:zhoulh@56ti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