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样本企业的代表性和先导指数编制的科学性,海关总署每两年调整一次样本企业名单。今年是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样本企业的轮换年,全国有3000家企业入选新一轮样本企业。
例如,某企业境内采购原材料,生产成品出口,签订出口合同时采用美元计价,2018年5月,1美元兑人民币6.4元,2019年5月时,1美元兑人民币6.9元,则该企业2019年5月填报时,汇率成本应选择“下降”,反之则应选择“上升”,如波动幅度在-5%~5%之间,则应选择“持平”;如企业签订出口合同时采用人民币计价,或采用套期保值等工具将汇率锁定在1美元兑人民币6.4元,则应选择“持平”。
“吻合度”为企业实际出口同比增速与调查问卷填报的三个指标的相关程度。
出口先导指数填报及时率和吻合度已纳入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可以向海关申请查询。目前海关开放这两个指标是否达标的信息,具体数值不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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