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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辽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乡镇聘用管养人员 建制村设议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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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2019-04-03) 沙发

  路面是否有损坏,柴草垛等堆占物是否侵占路面,路边的树木是否遮挡行车视线……从家里到村委会办公室这一路,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汤图满族乡占贝村党支部书记于耀奎边走边记。

去年,于耀奎有了一个新身份——村辖区范围内6.5公里村路的路长,负责全面综合管理公路、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绿化和环境卫生等,管理情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他的年底绩效考核。今年,辽宁将把这一做法向全省推广。

  路长接受社会监督

“抚顺从去年开始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共104名,覆盖全县所有农村公路。”抚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树清介绍,交通运输部门制定了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等一系列“路长制”管理流程,各级路长对负责路段进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乡镇、村委会根据职能职责及时处置。

为明确路长职责,抚顺在全县设立了路长公示牌184块,明确公路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让广大村民也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来。“经过一年的‘路长制’管理,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得到了有效保护,路域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道路更美了,村民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畅通。”王树清说。

路长发现问题解决不了怎么办?抚顺设置了“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收集路长在巡查中发现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并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建立省级路网运行质量评价机制

农村公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关键在管。今年,辽宁省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重点完善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体系和管养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路长、分管领导任县级公路路长,乡镇长任乡级公路路长,村委会主任任村级公路路长,县乡交通、路政、交管等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责任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辽宁明确将由乡镇政府领导牵头,聘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路面保洁、路基整修、堆占清理、防汛除雪及日常巡查等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建制村建立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明确由村委会成员具体负责,聘用村民为护路员;将养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养护水平不降低。

辽宁还将推动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企业化方向发展,分类推进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等新模式;建立省级农村公路路网运行质量评价机制,实现对全省农村公路网建设改造、维修养护及运行状况的有效监测和合理评估。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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