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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被列入省政府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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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2019-04-01) 沙发

  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将《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纳入省政府2019年地方性法规预备项目。

  《福建省邮政条例》自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邮政业市场秩序、促进邮政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随着邮政业改革发展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寄递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复杂,现有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行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亟待进一步修改完善。

  近年来,福建省邮政管理局不断强化与省人大、原省法制办等立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行业地方立法工作步伐,构建了以“邮政条例、促进快递发展办法、普遍服务保障办法”为框架的“一体两翼”地方性邮政业法规体系。为进一步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及时与上位法相衔接,解决当前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结合多次立法调研,福建局党组及时决定启动《条例》修改准备工作,希望通过修改完善《条例》进一步优化行业政策法规环境,增强行业服务能力,提升行业服务质效。

  福建局表示,下一步将在立法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司法部门加快立法准备进程,进一步研究完善草案,力争推动《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尽快纳入省政府提请审议项目,推动全省邮政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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