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航运资讯 > 正文

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发布20条举措支持航运业创新发展

投稿人:  浏览: 1,694 次
4年前 (2020-09-11) 沙发

9月4日,记者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支持航运创新发展大会上获悉,《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关于支持航运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正式发布,20条举措聚焦产业、资金、人才、技术、服务等方面支持航运业创新发展。
在落户奖励方面,大力引进国内外航运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功能性机构,经片区管理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可参照《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给予奖励或补贴。
登记注册方面,开放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设立“江苏南京”船籍港,放开船舶所有人注册资本中资不得低于50%的限制,放开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开展入级检验业务,并逐步放开法定检验。对登记为“江苏南京”或“南京”船籍港的国际航行船舶(非老旧运输船舶)、新能源船舶和船龄10年以内的5000总吨以上国内入级船舶一次性给予补贴。
金融扶持方面,探索组建政府主导、港航企业参与的江苏航运交易中心,适时出台鼓励政策,促进航运要素集聚。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抵押登记和船舶融资租赁登记制度上给予支持。
航运服务方面,鼓励具有国际船舶管理、检验、海员培训能力资质的机构以及船员服务机构入驻南京片区,并按照相应标准给予奖励。
来源:互联网
本文由物流报(www.56tim.com)平台用户攥写或转载并发布,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物流报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物流报立场。转载需注明来源及作者姓名。如内容(包含图片、视频、音频、文字)侵犯到您的权益,请来邮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本平台核实后立即删除。E-mail:zhoulh@56tim.com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