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印发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全面深化道路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顺应道路运输驾驶员新需求新期待,特制定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该通知中,列出了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的几个内容:
时间节点:2018年11月中旬前完成考试大纲修订工作,11月底前发布实施。
时间节点: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考试题库修订工作,12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
时间节点: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基本知识科目考试机考和从业异地考试。
时间节点:2018年12月底前试点省份上报试点实施方案,2019年一季度末前联合有关部门发文部署试点工作。
时间节点:与颁布实施新修订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同步。
1、是取消道路运输驾驶员2年为一周期、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24小时的管理制度,对于诚信考核周期内(12个月)无记分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不再强制实施继续教育,由道路运输经营者履行对其驾驶员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
2、是实行区别化的诚信考核记分学习教育制度。
对于诚信考核周期内有记分记录、但未达到20分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接受不少于6个小时的网络学习教育;
对于诚信考核周期内记满20分的道路运输驾驶员,接受不少于18个小时的网络学习教育。
3、是加强对诚信考核记分学习教育的监督管理。
2019年年底前执行
时间节点:2019年底前修订发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时间节点:2018年12月底前确定建设方案,2019年启动开发建设并开展试点运行,2020年全面推广应用。
浙江、江苏、云南率先试点
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