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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全国邮政市场行政执法情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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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2020-08-07) 沙发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全国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共计开展邮政市场行政执法检查6.4万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4万家次,查处整改违法违规问题1982个,办理邮政市场行政处罚案件1460件,行政罚款1188.09万元。

  二、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各级邮政管理部门2020年上半年共计办理邮政行业安全监管类案件655件、快递市场准入管理类案件467件、快递服务质量管理类案件331件、快递市场秩序管理类案件1件、邮政用品用具监管类案件3件、集邮市场监管类案件3件。(详见表1)

表1 行政处罚案件类别情况统计表

序号

类别

数量(件)

占比

1

邮政行业安全监管类

655

44.86%

2

快递市场准入管理类

467

31.98%

3

快递服务质量管理类

331

22.67%

4

快递市场秩序管理类

1

0.07%

5

邮政用品用具监管类

3

0.21%

6

集邮市场监管类

3

0.21%

合计

1460

100.00%

  在2020年上半年邮政市场行政处罚案件中,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警告的5件;行政罚款的1345件,其中处3万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的66件;责令停产停业的110件,其中11件并处行政罚款。(详见表2)

表2 行政处罚种类情况统计表

序号

处罚种类

数量(件)

1

罚款

1345

2

责令停产停业
(其中11件同时作出罚款处罚)

110

3

警告

5

合计

1460

  三、常见违法行为

  从邮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情形以及适用的具体案由看,在2020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件中,数量占比居前十位的违法行为分别是:违反快递服务标准207件,占比14.18%;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205件,占比14.04%;未按规定分拣作业109件,占比7.47%;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98件,占比6.71%;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76件,占比5.21%;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67件,占比4.59%;超地域范围经营51件,占比3.49%;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48件,占比3.29%;违反有关禁限寄规定收寄快件(邮件)47件,占比3.22%;未按规章规定办理分支机构变更备案38件,占比2.60%。(详见表3)

表3 常见案由适用统计情况表

序号

案由

数量

占比

1

违反快递服务标准

207

14.18%

2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205

14.04%

3

未按规定分拣作业

109

7.47%

4

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

98

6.71%

5

安全设备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76

5.21%

6

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67

4.59%

7

超地域范围经营

51

3.49%

8

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

48

3.29%

9

违反有关禁限寄规定收寄快件(邮件)

47

3.22%

10

未按规章规定办理分支机构变更备案

38

2.60%

11

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7

2.53%

12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36

2.47%

13

未按规定作出安全检查标识

33

2.26%

14

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3

2.26%

15

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书

28

1.92%

16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7

1.85%

17

未按规章规定办理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24

1.64%

18

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

20

1.37%

19

未及时录入实名收寄信息

17

1.16%

20

未及时收集实名收寄信息

17

1.16%

21

未按要求报送(保存)监控资料

16

1.10%

22

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

15

1.03%

23

未按规定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封装用品、胶带环保要求

13

0.89%

24

未安排具备专门技能的人员对快件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2

0.82%

25

未按规定留存用户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

0.82%

26

未按规定公示服务承诺

11

0.75%

27

违规收寄不能确定安全性的物品

10

0.68%

28

未依照规定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

10

0.68%

29

未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全天候视频监控

10

0.68%

30

未经许可经营快递业务

10

0.68%

31

委托未经许可企业经营

9

0.62%

32

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变更备案

9

0.62%

33

未按要求维护、保养和检测安全设备

8

0.55%

34

未按规定办理用户名单备案

7

0.48%

35

未按规定报送企业运营信息

7

0.48%

36

未按规定使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

7

0.48%

37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

6

0.41%

38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0.41%

39

未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6

0.41%

40

未实行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6

0.41%

4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4

0.27%

42

未按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4

0.27%

43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

4

0.27%

44

未按规章规定办理分支机构撤销备案

4

0.27%

45

未建立收寄验视制度

3

0.21%

46

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和维护监控设备

3

0.21%

47

未经备案从事集邮票品展销活动

2

0.14%

48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

0.14%

49

未按规定作出收寄验视标识

2

0.14%

50

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0.14%

51

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未按规定报告

2

0.14%

52

超许可范围委托经营

2

0.14%

53

未按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2

0.14%

54

使用过期的生产监制证书

2

0.14%

55

违反加盟管理规定

2

0.14%

56

未按规定保存安全协议

1

0.07%

57

未按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1

0.07%

58

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1

0.07%

59

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未按规定报告

1

0.07%

60

企业违法提供用户使用寄递服务信息

1

0.07%

61

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0.07%

62

未按规定办理快递末端网点撤销备案

1

0.07%

63

盗窃快件(邮件)

1

0.07%

64

未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1

0.07%

65

非法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1

0.07%

66

生产不符合标准产品

1

0.07%

67

未按规定办理经营集邮票品业务备案手续

1

0.07%

合计

1460

100%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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