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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印发加快推进邮快合作下乡进村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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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2020-05-28) 沙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实施“快递进村”工程的决策部署,有效整合行业资源推动邮政快递合作下乡进村,日前,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邮快合作下乡进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推进邮政快递合作下乡进村,全面启动全省邮快合作“11+1”工程等,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邮快合作下乡进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强调以建设农村地区寄递物流渠道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县、乡、村三级邮政快递配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通道,促进行业间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
《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启动邮快合作“11+1”工程目标,即首批合作区域优先选择在已设立邮政监管派驻机构及独立成立邮政业安全中心的11个县域试点铺开邮快合作下乡进村工作。到2020年底,首批11个县域每个县至少要有1个以上试点成功的乡镇,支持并鼓励其他有合作意愿的县域主动开展邮快合作。到2021年底,全省山区县市依次扩大邮快合作规模,县、乡、村邮政三级物流体系逐步建立。到2022年底,邮快合作在全省有条件的县市中全面推开,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县市“县县有中心,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指导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邮快合作的主要路径,要求各地按照“先补白、再拓展”和不搞“转交寄”的思路,通过签订协议、确定范围、明确思路、创新模式、共享数据等步骤,推进邮快合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运营轨道。《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本辖区快递行业协会做好邮快合作牵头和组织工作,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在合作中逐步建立权责统一、便捷高效的服务规范、操作机制、技术标准及考核方式,为开展行业更广泛合作共赢奠定制度基础。各级邮政企业要加强跟进督导,明确推进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办法,对各县域邮快合作工作的任务目标、政策落实、工作推进等情况,实行年初计划、年终考核销号管理制度。要加强跟踪评价和绩效考核力度,对年度内未开展合作或虽合作但成效不明显的,省邮政管理局将在年度市(地)邮政管理局领导班子绩效指标中予以重点考核。省邮政分公司将合作县域邮政企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企业内部年度战略绩效考核,对未按文件要求开展邮快合作的试点县,给予1分扣分。同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11个试点县开展邮快合作,对试点县前期人力、物力和设备的投入予以扶持,各市(地)邮政企业可视情况出台资金补贴政策。
福建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省邮政分公司采取调研督导、现场推进、政策协调等多种方式,共同检验合作成效,防止出现“上头热、中间凉、下头冷”现象。同时借助“快递进村”纳入地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事项契机,政企合力共同推动地方政府明确政策资金支持,统筹争取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四好农村路建设等资金,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政策,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邮政管理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农村寄递市场秩序,持续严厉整治末端违规收费行为,切实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到2022年底,省内有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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