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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被列入省政府地方性法规提请审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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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2020-04-15) 沙发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已先后经福建省政府党组会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正式被列入2020年立法计划中地方性法规提请审议项目。

  《福建省邮政条例》自2013年正式施行以来,在促进省邮政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现有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行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迫切需要修改完善,以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用邮需求。为此,近年来福建局不断强化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等立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启动了《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程序,并多次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不断成熟完善立法条件。

  为进一步确立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好顶层制度设计,解决当前制约全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2019年,福建局联合省司法厅先后深入省内5个地市,通过邀请属地司法、发改、公安、交通、商务、工商、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和召集当地主要品牌寄递企业召开立法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基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相关修改的意见建议,研究形成了《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9月福建局牵头完成对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安全厅、省交通运输厅等11个省直相关厅局的意见征求,形成较为成熟的《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草案),并于2019年11月正式呈报省政府审查。

  福建局表示,下一步将在省人大、省司法厅等立法机关的具体指导下,根据相关需求做好调研修改、厅局意见协调、专家论证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动《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立法进程。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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