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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南沙港:关于调整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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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2020-03-13) 沙发

根据《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和广州港务局《广州市港务局关于免除广州港货物港务费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公共统筹部分的通知》(穗港规字〔2019〕1号),现将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收取标准等事宜公告如下:

2020年3月1日0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抵港船舶所载货物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一、外贸进出口装箱货物港口设施保安费    单位:元
箱型
费  率
20英尺重箱
5.12
40英尺重箱
7.68
其他集装箱按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费。
二、货物港务费                     单位:元
1、内贸集装箱货物
货类
费  率
20英尺
40英尺
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商品箱
2.8
5.6
装载一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冷藏箱(重箱)
5.6
11.2
其他集装箱按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费。
2、外贸装箱货物
货类
计费单位
每计费箱费率
进口
出口
装载一般货物的集装箱、商品箱
20英尺
13.60
6.80
40英尺
27.20
13.6
装载一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冷藏箱(重箱)
20英尺
27.20
13.6
40英尺
54.40
27.20
其他集装箱按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费。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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