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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农村物流网络,乡镇快递“取件费”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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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2019-03-19) 沙发
健全农村物流网络,乡镇快递“取件费”何时休?

近日,四川苍溪县龙山镇居民金永南反映,该镇多家快递代理点在客户取件时多收取2-3元“取件费”,已持续四五年。龙山镇多家快递网点工作人员均证实,存在“取件费”一事,该镇工商所2月20日对二次收费现象进行查处,“取件费”已取消。但金永南称,“取件费”被取消后,许多快递网点“只出不进”,只接受从龙山镇发货的包裹,从外地寄来的包裹则被滞留在苍溪县城,“让我们自己到县城去取件”。

如今,乡镇快递代理点收取“取件费”的问题,比较普遍。只不过,有的叫“取件费”,有的叫“代送手续费”,有的叫“保管费”,名称虽不同,但实质却一样:让网购消费者多花冤枉钱。

首先要明确的是,乡镇快递代理点收取“取件费”并不合法。2018年5月正式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实行多年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也有类似规定。而如今的情况是,快递员为图省事而将一些发往乡村的快递放在代理点,而快递代理点借此进行谋利。消费者不仅没有享受到法规所规定的“送货上门”服务,还要被快递代理点二次收费,这无疑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快递代理点二次收费的行为,快递企业有着自己的解释。他们认为乡镇距离县城较远,快递派送成本大,快递代理点收取“取件费”是合理的。比如龙山镇某快递网点就表示,一辆货车从龙山镇出发到县城,来回费用600元左右,而拉来的快递量太少,入不敷出,无法回本,因此大部分快递代理点都会二次收费。

诚然,快递企业在乡村派送快件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这并不是快递代理点进行二次收费的理由。乡村快递派送成本大的原因在快递企业,不在消费者,发件方已支付快递费,就表明发件方和快递企业签订了运输合同快递企业有义务将包裹送到收件方手上,代理点即使要收费,也应向快递企业收取,而非针对取件人。快递企业应针对乡镇、农村制定更完善的规范、制度,制约代理点的乱收费行为,提高派送件质量,让消费者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此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快递企业的实际困难出台政策,比如补贴跑乡镇、跑农村的快递物流车辆,补贴乡镇、农村快递代理点,使它们也像邮政承担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一样,也能轻松地运转起来。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支持电商和快递发展。”乡镇快递取件费”不能止于取消,哪里能够尽快畅通农村物流,哪里就将获得乡村振兴的先机。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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