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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提前申报及两步申报修改进口日期、变更运输工具不记录报关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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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2020-02-10) 黄埔海关:提前申报及两步申报修改进口日期、变更运输工具不记录报关差错已关闭评论
 

2月3日,黄埔海关发布公告,对“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修改进口日期,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报关单位可以自报关差错记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在线申请复核,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也就是说,一旦出现符合上述条件的差错申报行为,在差错记录产生后15个工作日内,一定要及时登录网站在线申请复核,海关即可视情况不计入差错。

黄埔海关开展报关差错记录容错机制的公告

黄埔海关公告2020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5号和第240号修改)及相关规定,报关单位在办理海关业务中出现的报关差错,海关予以记录。

报关单位可以通过海关“关企合作平台”,如遇网址变更以海关总署发布信息为准)查询本单位的报关差错。

黄埔海关:提前申报及两步申报修改进口日期、变更运输工具不记录报关差错
黄埔海关:提前申报及两步申报修改进口日期、变更运输工具不记录报关差错
关企合作平台网址: 
http://jcf.chinaport.gov.cn/jcf

对“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修改进口日期,以及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货物变更运输工具的,不予记录报关差错。

属于不予记录报关差错情形的,报关单位可以自相关报关差错记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关企合作平台” 以电子数据形式向记录海关申请复核,无需再到现场提交纸本申请和相关说明材料。

海关对申请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记录予以更正,审核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减少为3个工作日,复核更正的记录不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特此公告。

黄埔海关

2020年1月22日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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